3◆■◆◆◆◆.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新平台3.0注册入口”( )完成企业账号注册,老用户无需重复注册。投标单位凭企业账号登录系统()◆★★★◆★,点击项目信息——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点击右上侧的★■“投标人登记”)完成投标登记◆★★■■◆,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应投标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会议室
3.3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仅需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购(2021)12号)文件精神,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d)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A包7个工作日内;B包10个工作日内;C包10个工作日内■★;D包10个工作日内;E包10个工作日内;F包15个工作日内◆■★◆;G包15个工作日内;H包10个工作日内。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A包■◆、F包、G包接受进口产品,其他包不接受进口产品。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1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关规定,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如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及情况说明;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方式:线上购买◆◆◆。凭企业账号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标书费用缴纳(勾选支付标段后点击“支付★★★◆◆”/“合并支付”,在线扫码支付)——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联系地址: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宜居健康城院区(郑州市京城路与康体西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会议室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